D-8投资签证2026-11-05

D-8投资者可以把在海外雇用的家政人员带到韩国吗?访问同居(F-1)家务助理要件与滞留条件

🌐 可用流利中文沟通及处理所有行政业务的专业行政士事务所 — A-One行政士事务所。

返回博客列表

有相应途径。投资者及专业人才以申请时点为准、在海外雇用至少1年以上的家务助理,可以以访问同居(F-1)资格入境;投资者一方按类型分为高额投资者(F-1-22)和尖端投资者(F-1-23)。但不能在韩国国内从其他资格变更过来,必须凭使领馆签证或签证签发认定书入境。

本文面向希望在韩国生活期间继续雇用在本国或第三国一起生活的家政人员的D-8投资者。首先要确认:来韩后新招聘的人员不属于该途径的对象。

要点摘要

  • 对象:投资者以申请时点为准在海外雇用至少1年以上的家务助理
  • 代码:高额投资者F-1-22、尖端投资者F-1-23、专业人才F-1-24
  • 使领馆签证:本国所在的韩国使领馆(在第三国长期居住的,可向居住国使领馆申请),由使领馆馆长酌情签发滞留期限1年以下的单次签证
  • 签证签发认定书:不属于使领馆馆长酌情签发对象的,签发滞留期限90天以下的单次签证
  • 雇主材料:外国人投资申报书或投资企业登记证、在职证明、收入要件证明资料
  • 投资金额不足50万美元者:追加提交正在雇用的韩国籍常用劳动者证明材料
  • 不可在韩国国内变更滞留资格
  • 延期:在雇主滞留期限范围内最长1年,须与雇主同住,禁止从事家务以外的就业,每名邀请人限1名

1. 什么样的家务助理属于对象?

对象是投资者及专业人才以申请时点为准、在海外雇用至少1年以上的家务助理。临近来韩前新雇用的人员达不到这一标准。因此材料清单中也包括证明其作为雇主的家务助理工作1年以上的材料(雇用合同、工资明细、存折复印件等)。

投资者一方的代码分为高额投资者F-1-22和尖端投资者F-1-23。何种投资规模和行业属于高额投资者或尖端投资者、雇主的收入要件是多少,需要根据个案确认。

2. 向哪里申请?

途径有两种。

区分 使领馆签证 签证签发认定书
申请地 本国所在的韩国使领馆(因取得永住权或就业等在第三国长期居住的,为居住国所在的韩国使领馆) 管辖出入境·外国人管理机关
对象 使领馆馆长可酌情签发的对象 使领馆馆长酌情签证对象以外的家务助理
签证 访问同居(F-1),滞留期限1年以下单次签证 访问同居(F-1),滞留期限90天以下单次签证
申请书 签证申请书(附表第17号格式)、护照、标准规格照片1张、手续费 签证签发认定申请书(附表第21号格式)、护照、标准规格照片1张

专业人才中"优秀专业人才"的法务部长官批准事项,须在获得批准后签发签证。哪条途径合适,需要根据个案确认。

3. 雇主(投资者)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按使领馆签证,附件材料如下。

  • 外国人投资申报书(法人登记事项全部证明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投资企业登记证复印件
    • 属于企业投资(D-8)中风险投资的,可用风险企业确认书或预备风险企业确认书、持有产业财产权等的证明材料代替
  • 雇主的在职证明(身份证明)
  • 雇主的收入要件证明资料(工资所得扣缴凭证、所得金额证明、工资明细、存折复印件等)
  • 正在雇用的韩国籍常用劳动者证明材料(投资金额不足50万美元者)
  • 家务助理雇用合同
  • 身份担保书
  • 家务助理的毕业证明等学历证明材料
  • 作为雇主的家务助理工作1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签证签发认定书途径也基本相同,需提交能证明雇主年收入水平的资料,以及投资金额不足50万美元者的补充材料(正在雇用的韩国籍常用劳动者证明)。驻外使领馆馆长或管辖机关在审查需要时可增减材料。

4. 投资不足50万美元就不行吗?

按清单,投资金额不足50万美元者需追加提交"正在雇用的韩国籍常用劳动者证明材料"。也就是说,不足50万美元并不会直接被排除在清单之外,而是需要更多能证明雇用了韩国籍员工的资料。需雇用几人等具体标准,需要根据个案确认。

5. 来韩后有哪些条件?

投资者及专业人才的外国人家务助理不可在韩国国内变更滞留资格,因此不能把已经以其他资格在韩的人员变更为家务助理。

入境后的滞留期限延长标准如下。

  • 在雇主滞留期限范围内最长给予1年
  • 滞留期间须与雇主在同一地址生活,禁止从事家务助理以外的就业活动等
  • 因雇用合同终止、雇主不再符合要件等而丧失家务助理资格的,原则上出境
  • 每名邀请人雇用外国人家务助理限1名

延期材料为申请书(附表34号格式)、护照及外国人登录证、手续费、家务助理雇用合同、身份担保书、雇主的在职证明(身份证明)、外国人投资申报书或投资企业登记证复印件、滞留地证明材料。雇主不再符合要件时,家务助理将丧失资格并原则上出境,因此每次延期都需一并准备雇主方面的材料。

6. 常见问题

  • 在海外的雇用期不满1年,或无法通过工资记录证明工作事实
  • 想在韩国国内把已在韩的人员变更为家务助理
  • 想邀请两名以上家务助理
  • 家务助理与雇主不同住或从事其他工作
  • 投资不足50万美元的投资者未准备韩国籍常用劳动者证明材料

7. 에이원 행정사사무소(A-One Certified Administrative Agent)可以协助什么?

我们根据海外雇用经历和雇主的投资·收入资料,一同研判使领馆签证与签证签发认定书哪条途径合适,并整理雇用合同和工作事实证明资料。审查结果由使领馆和出入境·外国人管理机关判断,我们无法承诺结果,也不代理诉讼·审判(不属于行政士业务范围)。

常见问题

在韩国新找的家政人员也能用这个签证雇用吗?

不能。对象是投资者以申请时点为准在海外雇用至少1年以上的家务助理。

家务助理在哪里办理签证?

向本国所在的韩国使领馆申请;因取得永住权或就业等在第三国长期居住的,也可以在居住国的韩国使领馆申请。

可获得多长的滞留期限?

使领馆馆长酌情签发的签证为滞留期限1年以下的单次签证,在韩延期为雇主滞留期限范围内最长1年。

可以带两名家务助理吗?

每名邀请人雇用外国人家务助理限1名。

雇用合同结束后会怎样?

因合同终止或雇主不再符合要件等而丧失家务助理资格的,原则上须出境。

相关指南

咨询

에이원 행정사사무소 (A-One Certified Administrative Agent)是协助准备材料并向行政机关提交的行政士事务所。费用因个案而异,咨询时说明。电话 02-309-3107 · 咨询:https://investkorea.co.kr/zh/contact

准备好开始您的韩国商务之旅了吗?

无论您是设立公司、申请商务签证还是规划长期居留,我们的团队都将在每一步为您提供指导。

咨询时间 工作日 09:30 – 17:30 (韩国时间) · 电话 +82-2-309-3107

电话微信WhatsApp咨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