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签证2026-05-18

韩国投资移民条件:D-8投资签证到F-5永居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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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回答:韩国投资移民的条件与流程

  1. 先取得D-8-1投资签证:向韩国法人投资1亿韩元以上,并持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或以投资者身份被派遣、选任为高管)。
  2. 长期居住(F-2):投资50万美元以上并以D-8连续居留3年以上;或投资30万美元以上并雇用2名以上韩国国民。
  3. 永久居留(F-5):维持50万美元以上投资,并直接雇用5名以上韩国国民满6个月(F-5-5,免生计维持能力要件);或以D-7至E-7、F-2等资格连续居留5年以上且申请时持D-8,前两年年均销售额10亿韩元以上(F-5-1)。

依据:法务部《签证发放指南》D-8、《外国人滞留指南》居住(F-2)·永住(F-5),2026年9月版;《外国人投资促进法施行令》第2条第2款。

外国人若计划在韩国设立法人,或向现有韩国法人投资并担任经营职务,则需申请 D-8企业投资签证。与一般工作签证不同,D-8签证以投资实绩和经营参与为前提,是连接长期居留、携家属同行及申请永久居留的重要签证类别。本指南将全面介绍D-8签证的各项要点。


1. D-8签证概述

D-8(企业投资)签证依据《外国人投资促进法》颁发,面向在韩投资法人并参与经营管理的外国人。持证人可合法在韩从事所投资企业的经营与管理活动。

主要特征

  • 申请目的:外国人投资企业的经营与管理
  • 居留期限:D-8-1单次最长5年,可续签(其他类别上限不同)
  • 携带家属: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申请F-3(随行)签证入韩
  • 工作许可:仅限在所投资企业从事经营管理职务

D-8细分类别

类别 适用对象 核心条件
D-8-1 向外国人投资企业投资的法人投资者 投资1亿韩元以上且持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或被派遣、选任为高管
D-8-2 风险企业(벤처기업)设立者 凭知识产权等技术力设立风险企业,并取得风险企业或预备风险企业确认
D-8-3 向韩国国民个人经营的企业投资者 投资1亿韩元以上、持有出资总额10%以上,并与韩国人登记为共同代表
D-8-4 技术创业者 韩国专科以上或海外学士以上学位(或中央行政机关推荐),并具备知识产权等技术力

2. 申请资格条件

所有类别通用条件

  1. 外国人投资申报与登记:投资前向KOTRA或外汇银行办理外国人投资申报,投资款缴纳后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外国人投资促进法》第5条、第21条)
  2. 设立法人或取得股权:在韩设立法人,或取得现有韩国法人的股权
  3. 担任经营职务:须担任代表理事、理事、监事等登记高管职务,或具备同等经营者地位
  4. 劳动合同:持有与投资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高管任命相关证明材料

D-8-1附加条件

  • 已实缴投资额不低于1亿韩元,并持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
  • 所投资企业须为依《外国人投资促进法》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
  • 共同投资时,按每人实际投资额分别计算(同法施行令第2条第3款)

D-8-2、D-8-3、D-8-4附加条件

  • D-8-2:须取得风险企业或预备风险企业确认,或被评价为技术性优秀的企业代表
  • D-8-3:投资对象为韩国国民个人经营的企业,投资1亿韩元以上,且韩国共同事业者的事业资金也须在1亿韩元以上
  • D-8-4:学位或推荐要件之外,还须具备知识产权等技术力

3. 最低投资额

D-8-1标准

投资方式 最低投资额
新设法人 1亿韩元以上,且持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
取得现有法人股权 1亿韩元以上,且持有表决权股份10%以上

注意:投资金额须为实际已缴纳的资金,借款或贷款资金不被认定为投资额。

D-8-2及D-8-3标准

D-8-3同样要求1亿韩元以上投资;D-8-2、D-8-4以风险企业确认或技术力要件为核心。具体适用标准请在申请前向出入境机关确认。


4. 申请所需材料

基础通用材料

  1. 综合签证申请表
  2.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 近期照片1张(6个月内拍摄,3.5×4.5厘米)
  4. 申请费

法人及投资相关材料

材料 说明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证明书 投资款缴纳后办理登记
法人登记簿誊本 3个月内开具
事业者登记证(营业执照) 由税务署颁发
外国人投资申报证明书 KOTRA或外汇银行出具
股东名册 须加盖法人印章

个人及财务相关材料

材料 说明
劳动合同或高管任命文件 已登记高管可以法人登记簿誊本替代
银行存款余额证明 证明投资款已缴纳
商业计划书 包含经营发展计划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取得现有法人股权时需提供
纳税证明 如适用

所需材料因签证类别、申请地点(境内或境外)及个人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申请前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5. 申请流程

境内申请(变更签证身份 / 续签)

① 准备材料 → ② 前往出入境·外国人厅提交申请
→ ③ 审核
→ ④ 审批通知 → ⑤ 领取外国人登录证(ARC)

境外申请(首次入境)

① 完成韩国法人设立 + 外国人投资登记
→ ② 前往驻本国韩国大使馆或领事馆提交签证申请
→ ③ 审核
→ ④ 签证签发 → ⑤ 入韩 → ⑥ 办理外国人登录手续

办理时限

法务部指南未规定统一的办理天数,实际时间因受理的使领馆或出入境机关、材料是否需要补正而不同。


6. 从D-8转换为F-2·F-5(投资移民路径)

D-8签证是通往长期居留及永久居留的重要通道之一。

转换F-2居住签证

  • 投资者路径:投资50万美元以上并以D-8连续居留3年以上;或投资30万美元以上并雇用2名以上韩国国民
  • 积分制居住(F-2-7):积分表合计80分以上(年龄、学历、韩语能力、收入等)
  • 持F-2签证后,可从事的活动范围将大幅扩展

转换F-5永久居留签证

F-5-5(高额投资者)路径:

条件 标准
投资 依《外国人投资促进法》维持50万美元以上投资(共同投资时本人投资额须达50万美元)
雇用 本人作为雇用合同当事人,直接雇用5名以上韩国国民,以正式全职形式持续6个月以上
生计维持能力 免除
品行 须符合品行端正等永住共同要件

F-5-1(一般永住)路径: 以D-7至E-7、F-2等资格在韩连续居留5年以上且申请时持D-8者,申请前两年年均销售额10亿韩元以上,且收入达上一年度人均国民总收入(GNI)2倍以上或资产达平均净资产1.5倍以上。

提示:从法人成立初期起保持规范的税务、雇用与财务记录,是日后转换F-2、F-5时最重要的证明材料。


7. 常见问题

Q1. 持D-8签证能否在其他公司兼职? 不可以。D-8签证仅授权在所投资企业内从事经营管理职务,未经额外许可在其他公司就业或兼职属于违法行为。

Q2. 设立法人之前能否先申请D-8签证? 不可以。须先完成韩国法人设立及外国人投资登记,方可提交D-8签证申请。

Q3. 配偶持F-3随行签证能否在韩工作? F-3签证原则上不允许就业。但投资5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者,其配偶可申请滞留资格外活动许可,从事单纯劳务以外的工作;否则须另行取得相应的工作签证。

Q4. D-8签证到期后该如何处理? 须在签证到期前向出入境管理事务所申请延期。法人持续运营及投资额维持是获准续签的关键。

Q5. 1亿韩元最低投资额是否须一次性缴纳? 原则上须在提交签证申请时完成全额缴纳。如有分期投资计划,请事先咨询专业人士。

Q6. 一人公司能否申请D-8签证? 可以。只要完成1亿韩元以上的投资并以代表理事身份登记,即使是一人公司也可申请D-8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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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8企业投资签证涉及法人设立、外国人投资登记和签证申请的多重环节。从准备阶段起获得专业人士的协助,可有效节省时间并降低出错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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