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投资者最低投资额1亿韩元要求:实务中最常遇到的障碍
根据《外国人投资促进法》,若要被认定为外国投资者,所取得股份的价值必须在1亿韩元以上。
该要求适用于具有外国国籍的个人或外国法人取得国内企业股份·股权,或提供长期借款的情形。
本文涵盖1亿韩元标准的法律依据、金额计算方式、外币缴纳程序,以及实务中常见的操作难点。
1亿韩元标准的法律依据
《外国人投资促进法》第2条第1款第4项
《外国人投资促进法》第2条第1款第4项甲目规定,外国人以参与国内企业经营活动或建立持续经济关系为目的取得股份时,取得价额在1亿韩元以上的,方可认定为"外国人投资"。
并非单纯购买股份就能构成外国人投资。
1亿韩元标准是依据《外国人投资促进法》享受各项保护与优惠的法定门槛。
不足1亿韩元会有什么不同
投资额不足1亿韩元,将无法进行外国人投资申报。
未完成外国人投资申报,则无法登记为外国投资企业。
同时也无法申请D-8(企业投资)签证,税收优惠和选址支持均无从获得。
满足1亿韩元要求的投资类型
直接取得股份·股权
最常见的方式是直接取得国内法人的股份或股权。
新设法人的情况下,设立时缴纳的注册资本须在1亿韩元以上。
对现有法人投资时,所取得股份的价额合计须在1亿韩元以上。
| 投资形式 | 最低要求 | 备注 |
|---|---|---|
| 新设法人设立 | 缴纳注册资本1亿韩元以上 | 须在登记前完成缴纳 |
| 取得现有法人股份 | 取得股份价额1亿韩元以上 | 原则上持股比例10%以上 |
| 提供长期借款 | 5年以上 + 1亿韩元以上 | 适用金融机构专项规定 |
长期借款方式
外国人向国内企业提供5年以上长期借款的情形,也可被认定为外国人投资。
借款金额须在1亿韩元以上,并须备齐借款合同等相关文件。
在实务中,股份取得方式更为普遍,长期借款方式的实际案例较少。
投资金额计算——实务中容易忽视的环节
分期缴纳时
分多次缴纳1亿韩元的情况下,若首次缴纳时尚未达到1亿韩元,则在该时间节点无法进行外国人投资申报。
这一点是实务中最频繁出现问题的环节。
如有分期缴纳计划,应事先确定何时能达到1亿韩元的时间节点。
通过追加投资凑足1亿韩元的情况
原有投资额不足1亿韩元,通过追加投资超过1亿韩元时,须在追加投资时重新进行申报。
最常被忽视的是:追加投资时仅增加持股比例,而未进行变更申报。
未经外国人投资申报便取得股份,可能构成违反《外国汇兑交易法》的行为。
注意: 为凑足1亿韩元而使用借款资金或虚构资金,可能导致注册资本缴纳违规,进而使法人设立本身归于无效。 资金来源必须是投资者本人名义的境外资金。
外币缴纳与汇率适用标准
以美元·日元·人民币缴纳时
外国投资者以外币缴纳时,是否满足1亿韩元,以缴纳日的基准汇率进行折算。
须确认缴纳日折算后的韩元金额是否在1亿韩元以上。
汇率波动较大时,即使是相同金额的外币,折算为韩元后的金额也可能不同,缴纳时点至关重要。
| 缴纳货币 | 折算标准 | 查询方式 |
|---|---|---|
| 美元(USD) | 缴纳日基准汇率 | 韩国银行ECOS |
| 日元(JPY) | 缴纳日基准汇率 | 韩国银行公告汇率 |
| 人民币(CNY) | 缴纳日基准汇率 | 韩国银行公告汇率 |
| 其他外币 | 缴纳日基准汇率 | 韩国银行公告汇率 |
外币汇款顺序错误即构成违规
外币汇入韩国之前,须已完成外汇申报或申报受理。
若先汇款、后申报,则构成违反《外国汇兑交易法》的行为。
通常在这一环节出问题——很多情况是银行先收款,之后才询问申报流程。
实务提示: 缴纳日汇率可通过韩国银行经济统计系统(ECOS)按日期查询。 请以实际缴纳日为准进行确认,而非缴纳前一日的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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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亿韩元的缴纳方式、外币折算标准、投资申报时机,因个人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
准确的缴纳流程与适用标准,请通过咨询进行确认。
投资申报流程——哪个阶段确认1亿韩元
事前投资申报阶段
外国人向国内法人投资之前,须通过KOTRA或外国汇兑银行完成外国人投资申报。
申报时须填写预计投资金额、缴纳方式、持股结构等信息,并在此阶段审核是否达到1亿韩元以上。
申报受理后,再汇入外币,并推进法人设立或股份取得程序。
外国人投资申报机构与材料要求
外国人投资申报由指定外国汇兑银行或KOTRA投资引进处负责处理。
不足1亿韩元的投资,该窗口将不予受理。
近期申报材料要求有所加强,申请前须确认所需材料——每个案件所要求的材料有所不同,正是在这一阶段最为明显。
未达1亿韩元时实际产生的问题
D-8签证申请受阻
未完成外国人投资申报,将无法申请D-8企业投资签证。
D-8签证是向参与外国投资企业经营管理的外国人发放的签证,申请外国投资企业确认函须以完成外国人投资申报为前提。
因此,若未满足1亿韩元要求,签证问题将首先受到影响。
全面排除在税收优惠与支持之外
依据《外国人投资促进法》,减免税收、租金支持、现金补贴等各类激励政策,仅限已登记为外国投资企业的情况方可享受。
因不足1亿韩元而无法进行外国人投资申报,将被全面排除在上述优惠之外。
实务中频繁遇到的情形是:事后增加注册资本并试图申请追溯适用,而这在原则上是不被允许的。
注意: 1亿韩元标准可能因产业通商资源部公告及施行令修订而发生变更。 现行标准如何适用于本人情形,须以申报时点为基准向主管机关进行确认。
常见问题
Q. 两名外国人共同投资,是否各自须缴纳1亿韩元?
不以合计金额计算,而以各自取得股份的价额分别判断。
若一人投资5000万韩元、另一人投资5000万韩元,则双方均未满足各自的要求。
共同投资结构在申报前必须事先确认持股结构。
Q. 可以先缴纳5000万韩元,之后再追加缴纳5000万韩元吗?
可以,但时间节点的管理是关键。
首次缴纳时若不足1亿韩元,则在该时间节点无法进行外国人投资申报。
须在追加缴纳使总额达到1亿韩元后再推进申报;若在此之前先行设立法人,则可能以普通法人而非外国投资企业的身份完成登记。
Q. 1亿韩元注册资本必须以韩元缴纳,还是可以用外币缴纳?
外币缴纳同样可行。
但以缴纳日基准汇率折算后的韩元金额须在1亿韩元以上。
外币汇款前须完成外汇申报受理,若顺序颠倒,即构成违规。
Q. 可以用已在韩国境内的资金进行1亿韩元的投资吗?
原则上须使用从境外汇入的资金。
若希望将已在境内账户的资金认定为投资,则需根据该资金的性质与来源另行判断。
这一问题事先务必与银行或专业人士确认,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Q. 1亿韩元标准今后有可能发生变化吗?
《外国人投资促进法》施行令修订后,该标准有可能随之变更。
现行标准如何适用于本人情形,请通过产业通商资源部或KOTRA外国投资监察专员官方渠道进行确认。
Q. 外国人可以100%独资设立法人吗?
可以。
允许外国人持有100%股权的法人设立。
此情形下,须以缴纳1亿韩元以上注册资本为前提,同步推进外国人投资申报与法人设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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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通商资源部 | KOTRA外国人投资 | 《外国人投资促进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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