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8-4创业签证积分制怎样凑够60分?
积分制须在300分中取得60分以上,且必须至少满足1项必选项目。必选项目包括持有·发明·申请知识产权,政府创业支援项目受益或OASIS-6·OASIS-9结业,以教授·研究资格滞留3年以上,从加速器·风险投资机构等获得1亿韩元以上投资;再加上OASIS课程、韩语能力、硕士以上学位等选择项目分数。先用现有项目计算积分表。
具备学历·技术实力的法人创业者企业投资签证,积分计算·特例·延期一次看懂
技术创业(D-8-4)签证是拥有韩国国内专科以上或海外学士以上学位,或获得相关中央行政机关首长推荐的人,以知识产权等技术实力在韩国创办法人时取得的企业投资滞留资格。需在积分制中取得300分中60分以上(至少满足1项必选项目),并完成法人登记和营业执照办理;K-Startup大挑战参与者、政府创业支援项目受益者、Startup Korea特别签证(D-8-4S)获推荐者可免除积分制,单次滞留期限上限为2年。A-One行政士事务所从积分计算、法人设立到D-8-4申请与延期提供全程代办。
| 对象 | 韩国国内专科以上·海外学士以上学位持有者或相关中央行政机关首长推荐者,且拥有知识产权等技术实力的法人创业者 |
|---|---|
| 条件 | 积分制300分中60分以上(至少1项必选项目)+完成法人登记·营业执照 / 特例:K-Startup大挑战参与者、政府创业支援项目受益者、Startup Korea特别签证获推荐者(中小风险企业部长官推荐) |
| 流程 | 确认积分·特例适用→准备OASIS结业·知识产权等证明→设立法人→滞留资格变更(或申请签证)→外国人登录 |
| 所需材料 | 申请书、护照、照片、居住地证明、法人登记事项全部证明书·营业执照、学位证明或推荐书、积分项目证明材料(知识产权·OASIS结业证书等)或中小风险企业部长官推荐书 |
| 办理时间 | 因OASIS课程·推荐日程及管辖出入境·外国人管理机关审查而异 |
每个回答先给结论,再说明适用情况、材料和时间。
积分制须在300分中取得60分以上,且必须至少满足1项必选项目。必选项目包括持有·发明·申请知识产权,政府创业支援项目受益或OASIS-6·OASIS-9结业,以教授·研究资格滞留3年以上,从加速器·风险投资机构等获得1亿韩元以上投资;再加上OASIS课程、韩语能力、硕士以上学位等选择项目分数。先用现有项目计算积分表。
OASIS是法务部长官指定的全球创业移民中心运营的创业移民综合支援系统课程。各课程的结业·修了证书、获奖确认书、入选公函是D-8-4积分项目的证明材料。必选项目不足时,常以OASIS结业来补足。
最近2年内入选根据创业支援项目综合公告实施的中央行政机关或地方自治团体创业支援项目(限高技术型),获得3000万韩元以上直接项目经费,并取得中小风险企业部长官推荐的,可免除积分制。K-Startup大挑战参与者符合条件的也可免除。未能满足推荐书条件的,再研究以积分项目获得认可的方法。
须接受Startup Korea特别签证推荐民间评审委员会的审查,取得中小风险企业部长官推荐,并设立与委员会所审技术相关行业的法人。在推荐书有效期内申请滞留许可。不适用积分制。
积分制适用对象和Startup Korea特别签证对象即使尚未完成法人设立,也可在不提交法人登记事项全部证明书·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先行申请。但须在6个月内提交这两份材料并办理滞留期限延长。申请前先排好设立日程。
需要拥有韩国国内专科以上或海外学士以上学位,或获得相关中央行政机关首长推荐。提交学位证明复印件或推荐书。在韩国大学取得专科以上学位的,即满足学历条件。
知识产权申请也是积分项目,以特许厅长发放的申请事实证明书证明。已登记的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分数更高,在OECD国家登记的权利提交证明材料(原则上需海牙认证)也可获认可。若以申请获得变更许可,延期时会再次确认登记材料。
满足学历条件和积分制(或特例)条件的,可申请变更滞留资格。先确认目前的资格是否允许变更。
提交法人登记事项全部证明书·营业执照、经营运营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居住地证明。若以知识产权申请获得许可,还需提交登记证复印件。单次滞留期限上限为2年,应持续积累经营业绩。
以技术创业(D-8-4)资格吸引3亿韩元以上投资并雇用2名以上韩国国民的,属于技术创业投资者永住(F-5-24)对象。需准备投资引进合同·入账记录和雇用证明。可以从创业初期就按永住条件规划融资·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