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设立
联络事务所设立程序及所需文件
联络事务所设立所需的详细程序和准备文件指南
详细设立程序
01
事前准备
准备总部法人文件、寻找韩国办公室、委任代理人
- › 获取总部法人登记簿
- › 总部董事会决议(联络事务所设立)
- › 文件海牙认证或领事认证
- › 韩国办公室租赁合同签订
02
韩国银行/外汇银行申报
联络事务所设立申报及运营资金汇款
- › 提交联络事务所设立申报书
- › 运营资金汇入国内账户
- › 开始外汇银行交易
03
税务署固有编号发放
在管辖税务署获取固有编号证(非营业执照)
- › 提交固有编号申请书
- › 提交办公室租赁合同
- › 提交总部文件副本
04
居留资格申请
驻在员工的居留资格(签证)申请
- › 申请D-7驻在员签证或适当居留资格
- › 前往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或在线申请
所需文件清单
总部法人登记簿(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总部章程(Articles of Association)
总部董事会会议记录(联络事务所设立决议)
代表人委托书(Power of Attorney)
总部代表人护照复印件
韩国驻在员护照复印件
国内办公室租赁合同
联络事务所设立申报书
运营计划书
* 所有外语文件需要韩语翻译公证。
* 海外签发文件需要海牙认证(Apostille)或韩国驻当地领事馆认证。
注意事项
! 联络事务所不能从事创收活动。发现营业活动时可能被处以罚款并关闭。
! 每年需向韩国银行报告运营状况。
! 需要总部定期汇入运营资金。
! 如果未来需要营业活动,必须转换为分公司或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