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

联络事务所设立程序及所需文件

联络事务所设立所需的详细程序和准备文件指南

详细设立程序

01

事前准备

准备总部法人文件、寻找韩国办公室、委任代理人

  • 获取总部法人登记簿
  • 总部董事会决议(联络事务所设立)
  • 文件海牙认证或领事认证
  • 韩国办公室租赁合同签订
02

韩国银行/外汇银行申报

联络事务所设立申报及运营资金汇款

  • 提交联络事务所设立申报书
  • 运营资金汇入国内账户
  • 开始外汇银行交易
03

税务署固有编号发放

在管辖税务署获取固有编号证(非营业执照)

  • 提交固有编号申请书
  • 提交办公室租赁合同
  • 提交总部文件副本
04

居留资格申请

驻在员工的居留资格(签证)申请

  • 申请D-7驻在员签证或适当居留资格
  • 前往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或在线申请

所需文件清单

总部法人登记簿(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总部章程(Articles of Association)
总部董事会会议记录(联络事务所设立决议)
代表人委托书(Power of Attorney)
总部代表人护照复印件
韩国驻在员护照复印件
国内办公室租赁合同
联络事务所设立申报书
运营计划书

* 所有外语文件需要韩语翻译公证。
* 海外签发文件需要海牙认证(Apostille)或韩国驻当地领事馆认证。

注意事项

! 联络事务所不能从事创收活动。发现营业活动时可能被处以罚款并关闭。

! 每年需向韩国银行报告运营状况。

! 需要总部定期汇入运营资金。

! 如果未来需要营业活动,必须转换为分公司或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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